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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3-24 | 點閱數: 25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41442 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美感教育融入校園生活,教育部委請台灣設計研究院辦理旨揭 計畫,將設計專業導入校園,進行校園環境美
感改造,讓校園成為浸潤美感的場域。重點說明如下:
(一)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二)申請類別:改造標的物使用者應為學生,且以校園既有項目為主,新建物、公共藝術等不在本案改造範圍內,
並分以下 3 類別:
1、 教室:以設計打造智慧且多元,並以學習者為主體的美感學習空間。
2、 指標系統:就校園指標之導引功能、環境相容性、美感、裝置位置等面向進行改善,打造安全、方便且整
齊美觀的校園環境。
3、 其他類(如川堂、學生餐廳等):對歷史悠久的校園環境進行診斷,以減法設計思維提出改善策略,透過
移除或翻新等方式再造校園環境,使其具美感。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網址: https://is.gd/AomuNi ),請依網頁步驟及內容完成計畫書填寫。
(四)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 10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
三、 另為使學校了解計畫申請方式、執行策略、審查標準等,訂於 10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及 109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
辦理 2 場計畫說明會,詳情請見報名網址: https://is.gd/luZQ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