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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靜儀 - 獎助學金 | 2026-09-21 | 點閱數: 73

設立宗旨為鼓勵全國清寒優秀學子,不因經濟壓力影響學業,特設立本獎助學金,旨在扶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培養社會有用之才。

以下為本年度獎助學金之申請要點簡述:

申請對象: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並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國中組:國中 2 、 3 年級或今年畢業立即考入高一, 16 足歲以下之在學生。
高中職組:高中職五專 2 、 3 年級(含五專 4 年)或今年畢業立即考入大一, 19 足歲以下之在學生。
申請資格限制:
經濟條件(擇一):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由國稅局核發之全戶年度所得清單顯示免辦理結算申報或免繳稅之家庭)。
操行成績:前學年操行成績 80 分(或甲等)以上。
學業成績:國中組前學年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高中職組前學年學業平均 75 分以上(若成績單採 GPA 或等第評分者,需由校方換算為百分制)。
獎助名額與金額:
國中組:每名新台幣 20,000 元,共計 100 名。
高中職組:每名新台幣 30,000 元,共計 100 名。
申請期間:民國 1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
申請方式(可擇一辦理):
線上申請:請至本會官方網站進入「獎助學金申請系統」,上傳相關文件掃描檔(網址: https://fuchun-charity.org.tw/ )。
紙本申請:下載表單填妥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199 新店郵局第 405 號信箱,新北市財團法人福群慈善基金會收」。
檢附「獎助學金申請表」與「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辦法」電子檔供參閱。

如對於申請作業有任何疑義,歡迎學生及家長利用官網( https://fuchun-charity.org.tw/ )之「聯絡我們」頁面提交詢問。

  • 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辦法(1150507修訂).pdf
    1) 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辦法(1150507修訂).pdf
  • 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表(1150504修訂).pdf
    2) 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表(1150504修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