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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靜儀 - 獎助學金 | 2026-09-14 | 點閱數: 70
說明:
一、 為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特殊才能學生,特訂定「中華大家功德會獎學金」實施計畫(如附件 1),另給承辦本計畫師長的一封信(如附件 2)。
二、 頒發對象:就讀於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地區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進修部學生限民國 97 年 9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各校可於 3 種組別(品格獎學金、技優獎學金、學業優良獎學金)擇一提出申請, 1 校以 1 人申請為限(完全中學國、高中可各 1 名)。
三、 補助金額:依照申請組別,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或壹萬元整。
四、 學校推薦之學生,請檢附:申請書、收據(以上請至本會官網下載)、個人存摺封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個人身分證影印本、家庭突遭變故證明(若有則附)、 113 學年度獎懲紀錄,並依申請組別另附技優證明或學期成績單等證明文件,於 115 年 10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407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一段 117 號,中華大家功德會」收,逾期不予受理。
五、 本計畫聯絡人及電話:中華大家功德會王專員, 04-22492218 。